
根据日本金融厅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受益权将被视为电子支付工具,为外国信托型稳定币服务建立法律基础,并明确其不属于证券。
日本金融厅将自2026年6月1日起,把与日本制度等同的外国信托受益权归类为电子支付工具。此次修订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型稳定币服务在日本开展业务建立了法律基础,并明确这些工具在《金融商品交易法》下不会被视为证券。这一变化使符合条件的外国信托型稳定币在日本支付规则框架内获得正式地位,同时维持一条有限且以合规为基础的路径,而非广泛认可所有外国发行的稳定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