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03:03 (144d ago)
日本金融厅于6月1日依据《支付服务法》推出针对加密资产和电子支付手段中介的注册制度,允许注册企业代表持牌运营商撮合加密资产及法币支持型稳定币交易。另据该机构表示,若将加密货币监管转移至《金融商品交易法》之下,将扩大其执法权限,包括针对未注册的海外运营商,并使附加费和禁令命令可适用于加密货币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