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表示,持牌机构在满足所有开户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接受中国内地投资者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及/或中国护照开立新账户。现有内地客户如相关服务并非在中国内地提供,且机构遵守香港及适用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也可继续获得服务。该澄清是在证监会5月22日通函基础上的进一步说明;此前,内地有关部门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联合通知,证监会称该通知同样适用于其他司法辖区的金融机构。此次更新表明,内地客户仍可使用香港券商及相关持牌服务,但跨境合规义务以及服务提供地点限制,仍是机构运营的核心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