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管机构澄清,内地客户仍可在持牌机构开户

香港监管机构澄清,内地客户仍可在持牌机构开户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表示,若符合开户规则且相关服务并非在中国内地提供,中国内地投资者可以在持牌机构开立并维持账户。

事实核查
香港证监会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的通函(refNo=26EC29)及其FAQ附件明确指出,持牌法团在满足“措施3”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为中国内地投资者开立新账户,并且只要不在中国内地境内提供服务,便可继续为现有内地客户提供服务。香港证监会于2026年6月10日作出的澄清(由《证券时报》/STCN报道,并经PANews和BlockBeats汇总)重申了相同立场。这与相关说法直接一致。
摘要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表示,持牌机构在满足所有开户要求的前提下,可继续接受中国内地投资者使用中国居民身份证及/或中国护照开立新账户。现有内地客户如相关服务并非在中国内地提供,且机构遵守香港及适用司法辖区的法律法规,也可继续获得服务。该澄清是在证监会5月22日通函基础上的进一步说明;此前,内地有关部门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联合通知,证监会称该通知同样适用于其他司法辖区的金融机构。此次更新表明,内地客户仍可使用香港券商及相关持牌服务,但跨境合规义务以及服务提供地点限制,仍是机构运营的核心考量。

术语与概念
  • 持牌机构: 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权在香港提供受监管服务的金融业务机构。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证券监管机构,负责监督持牌中介机构及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