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0日发布的一则律所通知还称,部分仍持有Via股票、且于2025年9月15日IPO当日或此后不久买入股票的股东,或可寻求与同一IPO信息披露失当指控相关的公司治理改革。
根据拟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证券集体诉讼 Garlesky v. Via Transportation, Inc., No. 26-cv-04870,凡依据和/或可追溯至该公司2025年9月15日首次公开募股而购买Via Transportation, Inc.普通股的投资者,须在2026年8月10日前申请被指定为首席原告。起诉书称,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陈述或误导性内容,原因在于Via新增客户的速度快于这些客户创造收入的速度,导致每位客户的平台年度运行率收入下降;同时,既有监管问题将阻碍其在德国的“先落地后扩张”战略。根据起诉书,Via在IPO中以每股$46.00的价格出售了10,714,285股,此后公司股价在2025年11月13日下跌近13%,在2026年2月27日下跌近8%,并在2026年5月12日因与客户经济性及德国业务阻力相关的披露再跌17%;截至当时,该股收盘价已较IPO价格低近70%。Grabar Law Office于2026年7月10日另行发布的通知称,于IPO当日或此后不久买入Via股票且目前仍持股的股东,也可就同一指控寻求公司治理改革及其他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