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草案拟允许受害者追回被转换为加密货币的诈骗所得,并规定返还、估值和处置程序,包括由指定机构向不熟悉交易的受害者发放现金赔付款。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出了详细的实施细则,拟首次允许语音钓鱼受害者追回虚拟资产,从而填补此前该国电信诈骗救济体系将加密货币排除在外的空白。该修订草案于7月15日至8月24日向公众征求意见,目标实施日期为10月1日;此前,作为上位法的相关法律已于3月31日完成修订,将可追回资产范围由现金扩大至虚拟资产。 根据该提案,现金退款将以货币形式支付,而虚拟资产退款将按代币种类和数量返还。如果被盗资产与诈骗关联账户中的剩余资产不一致,则将按支付暂停措施生效时账户内存在的资产类型进行退款。对于混合账户,现金按面值计算,虚拟资产按冻结时的市场价格估值。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表示,此举旨在在多名受害者资产混同的情况下,支持更快且更公平的赔付。 草案还为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指定机构提供法律依据,使其能够代表受害者出售可返还的加密货币并以现金支付,解决受害者没有交易经验或没有交易所账户的情况。此举正值韩国扩大对借助加密货币实施的电信诈骗的应对范围,从切断洗钱渠道进一步延伸至为受害者建立正式赔偿路径;与此同时,韩国最高法院还计划于10月推出有关民事执行中扣押和处置加密货币的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