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提起富途投资者集体诉讼,指涉中国牌照违规

Robbins LLP还提醒投资者,针对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购买富途证券的投资者,相关集体诉讼已提起;申请首席原告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摘要

Robbins LLP表示,已代表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富途控股有限公司证券的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这也是此前围绕该案发布的投资者律所通知的延续。诉状称,富途未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因其在未取得必要牌照或批准的情况下,继续在中国内地开展证券业务、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和期货业务。诉状称,这使公司很可能面临监管处罚,包括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处罚,进而涉嫌夸大富途的财务业绩,并使其关于业务、运营和前景的正面表述具有重大误导性,或缺乏合理依据。最新通知补充称,富途在计入拟议处罚后,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HK$831.0 million;拟议处罚总额约为RMB1.85 billion,其中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约RMB470 million,以及罚款约RMB1.38 billion。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于开盘前披露拟议处罚后,富途股价下跌$5.31,跌幅4.8%,收于$104.91。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须在2026年8月25日前请求法院指定其为首席原告,但参与任何赔偿并不要求担任该角色。

术语与概念
  • 中国证监会: 诉讼指控中提及的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涉及牌照合规问题。
  • 首席原告: 由法院指定、代表其他集体成员主导证券集体诉讼的投资者。
  • 追缴违法所得: 一种监管救济措施,要求返还被指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