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美国10%的临时进口关税即将达到《贸易法》第122条规定的到期时限,首尔表示,根据第301条或其他工具加征的任何额外关税都应保持在双边15%的上限之内。
随着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征收的10%临时关税接近150天期限终点,特朗普总统正准备于本周调整美国关税的法律依据。市场和贸易伙伴正关注华盛顿是否会转向针对特定国家的关税,可能动用《贸易法》第301条或其他较少使用的法律条款。韩国表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已将其列入一份可能额外加征12.5%关税的名单,理由是其在与强迫劳动相关的进口禁令方面不足,但首尔认为,美国任何新的举措仍将受韩美贸易协定15%上限的约束。此举可能重新开启企业面临的贸易不确定时期,并可能影响进口成本、供应链、通胀预期以及更广泛的风险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