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律所表示,购买了 Via Transportation 于 2025年9月15日 IPO 中发行或可追溯至该次发行的股票的投资者,可在 2026年8月10日前申请担任《证券法》诉讼中的首席原告。
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表示,凡依据和/或可追溯至 Via Transportation, Inc. 于 2025年9月15日首次公开募股而购买或取得该公司普通股的投资者,须在 2026年8月10日前申请被指定为一宗正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证券集体诉讼首席原告。 该案案名为 Garlesky v. Via Transportation, Inc., No. 26-cv-04870。诉讼称,Via、部分高管和董事以及该次IPO承销商因发布存在重大虚假陈述或误导性的发行文件而违反了 1933年《证券法》。起诉书称,Via 增加客户的速度快于这些客户创造收入的速度,导致每位客户的平台年度运行率收入下降;同时,德国的监管问题正在阻碍公司的“落地并扩张”战略。 Via 在IPO中以每股 $46.00 的价格出售了 10,714,285 股。起诉书将所谓的更正性披露与此后发布的三份财报联系起来:2025年11月13日的更新据称显示,每位客户的平台年度运行率收入八个季度以来首次下降,随后股价下跌近 13%;2026年2月27日的报告称 Via“在德国面临一些阻力……”,无法在当地销售其完整平台,随后股价下跌近 8%;以及 2026年5月12日的一季度更新称,监管问题仍持续限制其在德国的增长,之后股价再跌 17%,收盘价较IPO价格低近 70%。根据《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首席原告通常是财务利益最大且能够充分代表该集体的投资者,但投资者即便不担任该角色,也可分享任何潜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