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谷歌开出8.9亿欧元罚单,数字市场法首案落地

谷歌如今在欧洲面临的损害赔偿索赔可能高达 $10 billion,这使欧盟依据《数字市场法》开出的首张重大罚单所引发的财务影响,不再局限于最初的罚款。

摘要

2026年7月23日,欧盟委员会依据《数字市场法》对谷歌处以 €890 million 罚款,这是该法实施以来首起重大处罚案件。其中,€460 million 针对谷歌在 Google Search 中偏袒自家服务的行为,€430 million 则针对 Google Play 相关规则限制更便宜外部报价可见度的问题。谷歌有 60 天时间完成整改;若未履行,欧盟委员会可进一步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日均营业额 5% 的追加罚款。 目前,该案已从监管处罚延伸至民事诉讼。欧洲各地竞争对手正准备或推进损害赔偿诉讼,索赔总额可能高达 $10 billion。目前,德国、瑞典等至少六个国家已启动相关案件。原告包括比价购物服务、旅游平台和应用开发商,它们称谷歌的行为在多年间压低了其收入。 有关搜索业务的认定,核心在于谷歌在航班和酒店比价结果中“自我优待”;而 Google Play 的裁定则聚焦于“反引导”限制,即限制开发者引导用户使用应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支付方式。这一应用商店问题对金融科技、加密货币及其他 Android 数字业务具有更广泛意义,因为《数字市场法》旨在阻止“守门人”平台封堵成本更低的网页支付路径。 这一裁决也为欧盟长期针对谷歌的执法记录再添一笔。此前,与欧盟 2017 年购物比价案相关的赔偿索赔金额已达数亿欧元;目前,欧盟对谷歌开出的竞争罚款累计总额已超过 €10.4 billion,涵盖 2017 年购物比价案、2018 年 Android 案、2019 年 AdSense 裁决,以及 2026 年《数字市场法》裁决。对投资者而言,正在浮现的民事诉讼影响或许比最初罚款更为重大,给 Alphabet 带来的压力可能超过欧盟委员会罚款本身。

术语与概念
  • 《数字市场法》: 欧盟针对被认定为“守门人”的大型在线平台施加竞争规则的法律。
  • 自我优待: 平台给予自身产品或服务比竞争对手更有利展示位置的做法。
  • 反引导: 限制开发者或商户将用户引导至平台之外替代报价或支付选项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