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驳斥美国12.5%“301条款”关税,称上限承诺为20%

中方表示,坚决反对美国以所谓强迫劳动进口为由实施的替代性关税,敦促华盛顿取消这一单边措施,并称此前贸易谈判中曾承诺将此类关税维持在20%或以下。

摘要

中国商务部表示,坚决反对美国依据“301条款”就涉嫌与强迫劳动相关的进口商品对中国商品加征12.5%的替代性关税,称此举具有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性质,并敦促华盛顿予以取消。中方在7月27日发布的表态中称,美方在双边经贸磋商期间曾表示,对中国商品征收的替代性关税不会超过20%,而当前税率为12.5%。中方表示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但仍愿在相互尊重、平等和互利基础上保持对话。

术语与概念
  • 301条款: 美国贸易法中的一项条款,用于调查并回应外国贸易做法,包括通过加征关税等方式。
  • USTR: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即负责美国贸易政策和关税行动的政府机构。
  • replacement tariffs: 对商品征收的替代性进口关税。中方表示,美方曾在双边会谈中承诺将此类关税上限控制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