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加密货币持有人面临7月29日截止日,弃置资金规则与手册冲突

缅因州关于虚拟货币无人认领财产的新规将于7月29日生效,但州财政部长现行手册仍显示三年静止期,且未就首个申报周期提供过渡指引。

摘要

缅因州关于虚拟货币无人认领财产的新规将于7月29日生效。根据《第675章公法》,新规设定五年静止期;但州财政部长现行的《2026年持有人申报手册》仍将“VC02 虚拟货币—已变现”列为三年期限。这一不一致使持有客户加密货币的企业在过渡安排、首个申报周期,以及现已被不同分类的余额应如何处理等方面,缺乏已公布的指引。根据缅因州《修订无人认领财产法》新增的第2067-A条,虚拟货币在所有者最后一次表明权益意向五年后,或在持有人按正常业务流程寄出的平邮邮件被退回且无法投递之日起,推定为弃置。对于掌握转移被推定弃置加密货币所需密钥、凭证或其他信息的持有人,必须在申报前30天内按原生形式申报并交付相关资产,并遵循管理机构的指示;若持有人缺乏足够的转移信息,则必须保留该资产,直至能够完成转移。对于价值至少 $1,000 的虚拟货币,若持有人拥有有效地址,则须在申报前至少60天通过美国挂号邮件发出通知。该法规还明确,变现并非自动进行:管理机构可指示变现、拒绝接收某些资产、通过规则豁免某些类别,或命令采取其他处置方式。一旦加密货币以州政府托管形式接收,管理机构通常一年内不得出售;若在该期间内出售,符合条件的权利主张人可获得出售所得与提出索赔时市场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另加适用的增额。

术语与概念
  • 无人认领财产: 一种法律框架,规定在所有者长期未采取行动后,休眠资产可被申报并移交给州政府。
  • 静止期: 账户或资产在被推定为弃置之前必须保持不活跃状态的时长。
  • 虚拟货币: 缅因州新增第2067-A条所涵盖、适用于弃置财产申报与移交规则的数字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