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什卡拉挖矿谷为持牌矿企提供电网、可再生能源和氢能电力,同时要求将出售所得存入本地银行,并按挖矿收入每月缴纳1%的费用。
乌兹别克斯坦已在整个卡拉卡尔帕克斯坦设立别什卡拉挖矿谷,作为与该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挂钩的受监管加密货币挖矿区。持牌挖矿公司可使用国家电网供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氢能发电,而挖矿收入在2035年1月1日前免征税费及强制性缴款。运营方必须将加密资产出售所得存入乌兹别克斯坦境内银行账户,在申请由国家前瞻项目署监管的挖矿牌照前取得园区居民身份,并按挖矿收入每月向园区管理机构缴纳1%的费用。该框架还允许矿工通过境内交易所、海外交易平台、直接协议,或将数字资产转换为其他高流动性加密资产的方式出售数字资产,并允许将余热再利用于温室农业。新制度扩大了2023年10月推出的早期规定适用范围;此前规定基本将挖矿限定为使用太阳能发电,同时仍将该活动限制在法人实体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