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产股东寻求对创始人及8名高管提起50亿日元诉讼

公司表示,已依据日本《公司法》收到该项请求,并将在高管责任调查委员会审查被指存在的不当会计处理后,决定是否提出索赔。

摘要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表示,已根据《公司法》第847条第1款收到股东请求,要求就不当会计处理采取法律行动;这也是公司首次就该股东律师此前披露的50亿日元索赔作出正式回应。该索赔针对包括创始人永守重信和总裁岸田光哉在内的9名现任及前任高管。公司称,设立于2026年3月13日的高管责任调查委员会将评估现任及前任董事、监事和执行役员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是否应寻求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若日本电产在60天内不提起诉讼,股东可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场争议源于第三方认定公司多年存在不当会计处理,包括规避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导致累计净利润减少1,607亿日元。

术语与概念
  • 《公司法》: 日本的公司法律,包括有关董事职责和股东诉讼的规定。
  • 股东代表诉讼: 由股东代表公司对其高管或董事提起的诉讼。
  • 减值会计处理: 当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已无法再被合理支持时,必须将其减记的会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