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判处员工有期徒刑3年3个月,认定比特币和USDT属于财产

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一名仅披露姓氏为贾的员工,因窃取专有研发数据并冒充境外黑客,向雇主敲诈0.88 BTC、另外0.8 BTC和90,000 USDT,被检方认定价值超过63万元人民币,约合87,000至88,000美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该公司拒绝付款并向警方报案,随后有关部门将相关电子邮件追查至贾本人,其还被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在2026年8月公布的一份裁定中,深圳法院表示,比特币和USDT,即泰达币发行的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属于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资产,因此尽管中国自2021年以来已实际上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且不承认数字代币为法定货币,这些加密货币索要金额仍可作为敲诈勒索罪定罪的依据。此案凸显了数字资产在刑事纠纷中的法律认可,也凸显了对敏感数据拥有合法访问权限的内部人员所带来的网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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