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力量党议员郑成国已提议修订《所得税法》,将虚拟资产所得征税时间从目前预定的开始日期推迟至2030年1月1日。与此同时,韩国国税厅正根据现行法律推进相关细则,以便于2027年1月1日实施。韩国国税厅计划于8月24日召开首次咨询小组会议,并于10月发布行政预告,以解决取得成本计算,以及质押、空投、硬分叉、代币兑换和其他复杂交易的税务处理问题。按照现行框架,虚拟资产转让和出借所得中每年超过250万韩元的收益,将按其他所得适用合计22%的税率征税,但议员、投资者和业内人士仍持续质疑扣除门槛过低、无法进行亏损结转、规则起草过程缺乏透明度,以及投资者保护和执法标准是否已充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