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允许以已实现的比特币亏损抵减股息及部分其他投资收益

奥地利原则上允许将比特币及其他加密货币的已实现亏损,用于抵减股息和某些其他投资收益,尽管加密货币和股票在其他方面适用不同的税收规则。股息和应税加密货币收入通常都适用27.5%的特别税率,而加密货币亏损在已为税务目的实现后,例如通过以欧元出售,便可减少应税股息收入。这种抵减通常仅适用于同一日历年度,且不会在不同类别或不同服务提供商之间自动执行,这意味着如果股息由银行支付,而加密货币亏损发生在另一平台上,投资者通常需要通过所得税申报提出抵减。奥地利银行和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只能在其管理的持仓范围内自动进行亏损抵减,而加密货币与其他投资收益之间的跨类别抵减被明确排除在自动处理之外。自2025日历年度的收入起,负有代扣资本利得税义务的奥地利机构,包括银行和某些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必须应要求提供标准化税务报告,以帮助记录收入、亏损和已代扣税款。银行存款利息,包括传统储蓄账户利息和某些账户利息,不能用于抵减,私人基金会的某些分配也被排除在外。这一更新为奥地利的加密货币税收框架又增加了一层内容;该框架还保留了对符合条件的比特币的免税待遇,即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买入并在未发生兑换的情况下持续持有的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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