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自营交易公司将不会被纳入香港拟议中的税务优惠调整范围,并明确指出,根据《税务条例》,使用自有资本进行交易的企业不符合“基金”的定义。这意味着,Jane Street、Citadel Securities和Jump Trading等公司通过自营业务获得的报酬,无法享受《2026年税务条例(修订)(基金、家族拥有的投资控股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提出的0%附带权益税务优惠。 该法案已于2026年6月提交立法会,预计将于今年稍后进行二读。法案扩大了2021年首次为私募股权引入的附带权益框架,把优惠范围延伸至更广泛的基金管理人和家族办公室,而不再仅限于私募股权。不过,该局明确表示,动用自身资产负债表进行交易的交易公司从事的是交易业务,而非基金管理,因此仍不适用该税制。 这一澄清出台之际,香港正通过税收和监管激励措施与新加坡和迪拜竞争,以吸引全球资产管理公司和家族办公室。在香港标准16.5%利得税税率下,基于业绩的报酬支付的税务处理可能影响重大,这也凸显了拟议中的0%税率为何对符合资格的基金架构至关重要,但对自营交易业务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