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已正式撤销要求美国公司和个人向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申报实益所有权信息的规定,推翻了拜登政府时期首次实施、并与《公司透明度法》相关联的信息披露制度。周二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最终规则还豁免了已获得FinCEN ID的美国人更新或更正其用于获取该编号的信息的义务,并取消了外国公司申报帮助其注册在美国开展业务的美国人的义务。财政部表示,外国申报公司仍必须披露外国个人的实益所有权信息;规则称,这一要求对于执法部门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及其他跨国金融犯罪的工作仍然重要。《公司透明度法》前身立法的最初发起参议员查克·格拉斯利和谢尔登·怀特豪斯表示,该规则豁免了此前受覆盖实体中的99%,并因取消了打击人口贩运、恐怖主义融资、毒品分销和逃避制裁的工具而削弱了国会立法本意。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则将此次回撤辩护为,减轻数以百万计守法企业主所面临的一项繁重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