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将要求大型科技平台达成8项新闻协议

澳大利亚已向议会提交立法,要求主要科技平台至少与8家本地新闻公司达成付费协议,高于此前草案中的6家。堪培拉正在重塑其媒体许可框架,以便将更多与广告相关的资金分配给本国新闻业。 修订后的方案恢复了上限,即任何单项协议最多只能抵扣平台征费负担的25%,并将所筹资金的5%拨给非营利通讯社Australian Associated Press。根据该计划,征费相当于公司在澳大利亚广告收入的2.5%,应缴金额可由与出版商达成协议的价值予以抵扣。 此次改革是在与反对党谈判后推出的,覆盖范围也从谷歌和Meta扩大至TikTok和微软旗下的LinkedIn。在Meta表示将停止在澳大利亚及其他市场为新闻内容付费后,澳大利亚也借此延续其推动大型平台为新闻付费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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