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总统于8月12日签署一份备忘录,设立一项由DOJ和DHS牵头的计划,允许经过审查的美国公司开展经政府批准、针对外国犯罪网络的网络监视和破坏性行动,从而扩大私营部门参与传统上由美国执法、情报和军事机构负责的工作。政府表示,这项举措针对的是借助网络实施活动的跨国犯罪组织,而非外国政府,旨在应对金融诈骗、性勒索、冒充骗局及其他借助网络实施的犯罪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加密货币诈骗。 该备忘录将该计划纳入国家协调中心,该中心隶属于国土安全特别工作组,由司法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领导。参与公司必须与司法部或DHS签约,接受审查,并且只能在政府指挥下行动。任何涉及美国人的行动都将面临额外法律审查,其中包括司法部的审查。 白宫表示,美国消费者在2025年报告的借助网络实施的犯罪损失超过208亿美元。新材料援引FBI《2025年互联网犯罪报告》称,与181,565起加密货币投诉相关的损失超过113亿美元,较前一年增长21%。许多案件遵循“杀猪盘”手法,即诈骗分子随着时间推移建立信任,随后将受害者引向欺诈性的加密货币投资平台。今年,由FBI牵头并与阿联酋、泰国和中国当局开展的一项行动,已导致276人被捕、9个诈骗中心被关闭,并保全了超过7.01亿美元的加密货币;与此同时,美国财政部的诈骗中心打击特别工作组已扣押了超过7亿美元与中国有组织犯罪相关的加密货币,这些犯罪活动通过东南亚中间人运作。 这项政策被拿来与私掠作比较,并再次引发围绕“反击式黑客”行为的争论。支持者称,外部帮助可能使相关机构腾出精力,应对国家行为体威胁;批评者则警告,监管薄弱、海外意外损害以及参与公司的法律风险,可能带来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