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敦促韩国政府明确将与营业利润挂钩的绩效分享和新工厂建设排除在劳动争议及集体谈判程序之外,称两者都属于高层管理决策,而非与劳动条件直接相关的事项。该联合会在17日发布的建议中表示,将工会诉求扩大至这些领域,可能削弱投资、研发支出和企业竞争力。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表示,与营业利润挂钩的固定比例绩效奖金应被视为对经营成果的事后分配,而非工资,并援引韩国最高法院先例称,此类支付与劳动条件不存在密切联系。该联合会还称,即使在修订后的《工会法》下,只有对劳动条件产生重大且具体影响的经营管理决策才属于谈判范围,而利润分享诉求或建厂等投资决策则不在此列。 该联合会呼吁雇佣劳动部通过施行令和规章予以明确:与营业利润挂钩的奖金和新工厂建设不属于集体谈判范围,并敦促从长期来看修改劳动争议的法律定义。它还要求立法机构在产业超级集群特别立法中加入劳动灵活性措施,包括扩大加班工时核算周期、引入白领豁免、扩大弹性工时制和选择性工时制,并扩大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韩国经营者总协会表示,此类调整是帮助国家战略产业与海外竞争对手在更为平等的条件下竞争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