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提出《GENIUS法案》稳定币许可规则及境外发行人限制

美国财政部提出《GENIUS法案》稳定币许可规则及境外发行人限制

财政部的规则草案界定了何种情况下支付型稳定币被视为在美国发行、发售或销售;与此同时,各机构正赶在法律生效前完成规则制定,而国会也在就《CLARITY法案》修订展开讨论。

摘要

美国财政部根据《GENIUS法案》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通知,拟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支付型稳定币被视为在美国发行、发售或销售,以及境内和境外发行人何时需要取得联邦或州级许可。该草案与2025年7月签署的稳定币法律相关,将要求自2027年1月18日起,在美国发行稳定币需取得许可;并自2028年7月18日起,通常禁止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向美国人士发售或销售支付型稳定币,除非相关代币来自获许可的支付型稳定币发行人。财政部表示,其在将稳定币视为一种独特金融工具的同时,参考了证券法中的概念,并称境外发行人需遵守美国合法命令及对等安排,才能继续进入美国市场。 该提案启动了为期60天的意见征询期,截止至2026年10月19日。美国财政部长Scott Bessent表示,政府正迅速行动,以提供监管确定性,并“巩固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地位,并使美国继续保持世界加密货币之都的地位”。此举出台之际,尽管美国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联储理事会已于2026年发布拟议规则,但未能赶在法律规定的2026年7月最后期限前出台最终法规,这意味着《GENIUS法案》可能会在完整规则体系尚未完成前生效。与此同时,拟修订稳定币法律部分条款(包括奖励计划规则)的《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案》在国会受阻,因未能通过8月的关键投票。

术语与概念
  • 《GENIUS法案》: 一项美国法律,为支付型稳定币建立联邦层面的监管框架,包括对发行人和平台的许可及合规要求。
  • 支付型稳定币发行人: 根据联邦或州级规则获授权发行支付型稳定币、供美国市场使用的实体。
  • 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 提供与数字资产相关的交易、托管或其他服务的企业,例如加密货币交易所或类似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