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投资者集体诉讼首席原告申请截止日定为2026年8月25日

Glancy Prongay Wolke & Rotter LLP提醒投资者,在这家在线券商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处合计约18.5亿元人民币、约合2.71亿美元的罚款,并随后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中计入相关费用后,针对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的证券集体诉讼申请被任命为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该案援引了中国证监会2022年12月30日的一份声明,称富途在未获监管同意的情况下与中国内地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并被禁止开立新的内地账户或招揽新的内地业务;同时还援引了2026年5月的披露,这些披露推动其股价在5月22日下跌27.5%,并在5月28日再跌4.8%。最新发布的材料中,集体诉讼期间存在不一致:其开头段落将该集体诉讼界定为2025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但随后又称诉状和首席原告通知涵盖2023年5月24日至2026年5月27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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