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顾问表示,中国针对离岸信托征收的新20%税率正促使中国富裕人士重新审视纳税义务、筹集现金并重新考虑投资结构。这些于7月下旬完成修订的规定,将股份、房产或其他资产转入离岸信托时产生的增值,以及信托及其控制实体的年度收入纳入征税范围。自2023年1月起置入信托资产所涉及的未缴税款,以及2026年前取得的信托收入,必须在90天内申报。包括北京和杭州在内的一些城市税务部门也已开始对离岸保险保单的收益征税。据估计,这些措施影响的财富规模最高达1.2万亿美元;波士顿咨询公司(BCG)估计,中国内地超高净值人士在香港、新加坡及其他低税辖区持有上述财富。 Julius Baer和毕马威(KPMG)称,中国一半以上的超级富豪使用离岸家族信托。一些客户正考虑解除信托、出售内地A股,或以流动性较低的资产抵押借款来支付税款;另一些客户则在避免设立新的信托,并转而使用规模较小的离岸资产管理机构。这场行动还引发了人们对资金如何离开中国的调查,以及相关措施可能扩展至境外就业收入、离岸股票交易收益和资本管制执行的担忧。中国对《共同申报准则》(金融账户信息国际交换机制)和“金税四期”(扩展后的税务数据系统)的运用,使税务部门能够更有效地交叉核对离岸资产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