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将快速审议法案审查期限缩短至90天

国会于20日通过了所谓的《工作国会法》,将快速审议法案的最长审查期限从330天缩短至90天。修正案将常任委员会审查期限从180天缩短至60天,将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期限从90天缩短至30天。此外,法案将在移交后举行的首次全体会议上提交全体表决,而不是在移交后60天内进行表决。该措施以153票赞成、81票反对获得通过,反对党国民力量党议员投票反对。总统李在明在X平台发文欢迎该法案通过,称立法工作今后将更快推进,并感谢共同民主党议员,同时提到正在等待住房和行政改革的民众,包括处理内乱后续影响的措施。该法案此前在7月临时会最后一天遭国民力量党发起的冗长辩论阻止,但根据《国会法》,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自动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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