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为内地客户设定8月20日和9月12日截止日期

香港部分持牌银行,包括香港汇丰银行及内地中资银行在港分行,已开始要求部分现有内地投资客户提交书面资金来源声明,截止日期分别为8月20日和9月12日。未能回复可能首先导致投资服务暂停,随后被终止。此次审查依据的是香港金融管理局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5月22日联合发布的通告,而非新的监管政策。审查范围涵盖截至2026年5月22日,过去12个月内没有客户发起交易活动且余额为零的内地投资者持有的投资账户。银行必须通知受影响客户,除非账户重新激活,否则暂停新交易;对于在6个月内仍未解决的问题账户,或截至2026年11月22日仍未解决的问题账户,银行必须予以关闭,但特殊情况除外。重新激活账户需提交书面声明,确认投资资金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合法来源;活跃账户短期内不会直接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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