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财政部已根据《GENIUS法案》第3条,就支付型稳定币发行方的许可规则提出方案,并开启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该规则制定方案于8月18日发布,并于8月21日刊登。根据方案,发行方自2027年1月18日起将需要获得联邦或州级许可;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则自2028年7月18日起不得向美国人士提供未经许可的稳定币。该方案尚未成为法律,可能在征求公众意见后发生变化。该框架可能使稳定币监管更加接近银行业和支付行业;与此同时,联邦与州两条许可路径可能同时带来选择和监管复杂性。服务提供商较晚迎来的合规期限,可能推动交易所、钱包、支付应用、去中心化金融前端、托管平台及其他中介机构转向获得许可的稳定币;随着较小发行方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行业整合或将加剧。预计发行方、交易所、银行、金融科技公司、消费者团体和加密货币政策组织将就定义、期限、许可标准、储备要求、服务提供商义务,以及州与联邦监管权限的划分等问题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