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sel集团创始人苏巴斯·钱德拉对破产程序中所提及的约390亿卢比风险敞口提出异议,称其企业集团借款约4500亿卢比,已偿还约4300亿卢比。钱德拉表示,相关索赔涉及他为企业借款提供的个人担保,而非他个人借入的资金;他还称,部分贷款方在收到还款后仍提出索赔,或未曾启动担保执行程序。国家公司法法庭批准了一项方案,要求他针对已确认的2200.657亿卢比索赔支付6500万卢比,这意味着回收率约为0.03%,减记幅度约为99.97%。HDFC银行和LIC住房金融公司已表示,将向国家公司法上诉法庭挑战该裁决;其他贷款方也对关联方参与表决以及未进行法证调查提出异议。钱德拉还对贷款方关于其个人净资产一度超过4000亿卢比的估算提出质疑,称他在2016年申报的净资产约为3.97亿卢比,2024年的资产为3.179亿卢比。他表示,约有62亿卢比的索赔已得到解决,Essel借款实体仍向贷款方提出了约110亿卢比的偿付方案。在法庭意见转化为正式命令前,该事项仍未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