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修订银行监管框架,将重大财务风险置于优先位置

  • OCC与FDIC发布联合最终规则,对不安全或不稳健行为作出定义。
  • 该标准聚焦于重大财务损害或存款保险基金风险。
  • 杰里米·克雷斯表示,下一届政府应当撤销该规则。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于8月27日发布联合最终规则,将不安全或不稳健行为定义为违反普遍接受的审慎经营标准,且已经造成或有理由认为可能造成对机构的重大财务损害,或给存款保险基金带来重大风险的行为。两家机构表示,该规则旨在确保检查员优先关注重大财务风险,而不是政策、流程、文件记录及其他非财务问题;规则将在《联邦公报》刊登60天后生效。OCC还发布了更新后的监管手册,其中包括首份公开发布的《需关注事项》手册,并提议将违反银行法的行为划分为实质性和技术性两类,只有实质性违规才能作为提出《需关注事项》或采取执法措施的依据。货币监理署署长乔纳森·古尔德表示,这套方案旨在回归基于风险的监管,将重点放在实质性违法行为上,而不是受流程驱动的干扰事项。包括埃莉诺·特雷特在内的加密行业观察人士将这一转变视为进一步瓦解该行业所称的《Operation Chokepoint 2.0》的举措之一。此前,拜登总统任期内的监管不确定性,以及2022年有关限制银行与加密货币和稳定币企业合作的警告,已于2025年初在特朗普总统政府执政期间被撤销。密歇根大学罗斯商学院商法副教授杰里米·克雷斯批评称,该规则超出了两家机构的法定权限,与司法判例相冲突,并削弱了有效监管;他表示,下一届政府应当撤销该规则。这一框架适用于受OCC监管的银行,包括专注于加密业务的信托银行,但并不要求银行为数字资产客户提供服务,也不取消资本、流动性、《银行保密法》、反洗钱、制裁或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要求;与此同时,特朗普总统第二任期内,与稳定币发行方和加密企业相关的OCC牌照批准数量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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