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监督院将点名披露反复提交存在缺陷证券申报文件的公司

韩国金融监督院将针对IPO和配股登记申报文件引入两级补正制度。如果修改后的申报文件仍存在重大缺陷,监管机构将通过DART公开披露相关情况。一级补正要求将具体列明需要修改的内容;二级补正要求则将说明修改后的申报文件未充分反映相关要求,但不再重复列出详细清单。韩国金融监督院表示,这一做法将减少重复审查工作和融资延误,同时使准备充分的申报文件能够获得加速审查。8月28日,在首尔与11家韩国国内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负责人举行的会议上,韩国金融监督院披露调查部门副总监李承宇表示,发行人和承销商必须改进申报文件的初始起草、补正以及融资计划披露工作。会议还讨论了相关改革措施:机构投资者在IPO中作出强制持有承诺的比例已从29.0%提高至77.7%,政策性基金的这一比例则从35.8%提高至95.0%,但承诺持有15天仍最为普遍。根据将于11月13日生效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发行前需求预测和基石投资者制度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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