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终止一项实施逾30年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的股息、红利此前可享受免税。自2026年9月1日起,相关所得将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企业代扣代缴税款,并在支付当月结束后的15日内申报纳税。未进行代扣代缴的,收款人须在次年6月30日前缴税,或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期限缴纳。该措施废止了1994年税收通知第二条第(八)项。该规定当年旨在支持改革开放并吸引外资。官员和业内人士表示,这项免税政策已与税收公平原则不相协调,并容易被利用:一些安排会在分配大额股息前,将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专家指出,在实行全球所得征税制度的国家,外籍个人或可将其在中国缴纳的税款抵扣本国应纳税额,从而限制实际税负的上升幅度。该变化也被视为中国建设统一大市场、推动内外资企业在更加平等的税收基础上竞争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