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正在考虑在《数字资产框架法》中加入相关条款,原则上将虚拟资产企业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上限设为20%;对于符合业务创新等标准的运营商,例外情况下持股上限可提高至34%。金融委还在研究限制超过该门槛的股份所附带的表决权。国会审计材料显示,在过去五年中,金融委没有关于该持股上限的内部或外部法律审查、咨询、研究服务合同或相关部门间协商记录。国会立法调查处警告称,强制现有股东出售其依法取得的持股,或接受表决权限制,可能涉及宪法规定的财产权、职业自由和经营活动自由,以及禁止法律溯及既往等问题。该提案已成为政府法案草案中的一项主要议题,预计将于本月提交给国会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共同民主党议员柳东洙。相关规定也可能影响Naver Financial与Dunamu正在推进的股份交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