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0日起,被认定为12至14级轻伤的交通事故患者,包括扭伤和单纯挫伤患者,如需继续治疗超过8周,必须接受医疗审查。患者须在事故发生后7周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医疗证明、治疗记录和个人信息同意书;如进行过影像学检查,还需提交影像资料光盘,但无需重新检查。保险公司会将相关材料转交韩国保险开发院,后者将在7天内反馈审查结果。婴儿、幼儿和孕妇通常可获豁免,1至11级伤情患者则不在审查范围内。未来医疗费用仅向能够客观证明后续治疗需求和费用的中重伤患者支付。轻伤患者则只能获得治疗结束前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保障。金融监督院表示,随着汽车保险损失扩大以及轻伤治疗费用上升,此次调整旨在减少赔付流失并限制保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