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FSS)报告称,2024财年共有76起违反审计前财务报表提交要求的案件,较上年增加24起,增幅约为46%。审计前财务报表由企业编制,并在外部审计前提交至金融委员会,旨在明确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并支持审计可信度。其中,逾期提交39起、部分遗漏29起、未提交8起。上市公司违规案件从17起增至33起,非上市公司案件则从35起增至43起。上市公司必须在未按要求提交后的次日,通过金融监督院的DART电子披露系统披露未提交原因。在33家存在违规的上市公司中,有29家未进行该项披露,并被要求提交合规备忘录。金融监督院指定了9家公司的审计机构,其中1家公司的指定期限为3年,1家为2年,7家为1年。其余案件中,29起被处以警告,38起被处以注意。监管机构表示,许多违规行为源于员工不熟悉相关规定或对事实存在误解,并提醒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脚注以及控股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