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中国收紧私募市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保障措施

  • 香港证监会加强了投资于私募市场资产的获授权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销售管理保障措施。
  • 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市场的敞口至少达到50%的基金将面临复杂产品要求,而中国的征求意见稿则设定100万元最低投资额。
  • 中国证监会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合格投资者门槛,限制募资渠道,并强化结算、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要求。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9月3日发布指引,要求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私募市场、相关敞口至少占资产净值50%的获授权基金满足复杂产品要求,包括适当性评估和强化风险披露。与此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9月4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分层设置合格投资者标准、100万元最低投资额、更严格的销售管理以及专用结算账户要求。这些措施反映出监管部门对私募信贷、私募股权及其他私募基金产品在透明度、适当性和募资风险方面的更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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