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针对市场份额超过40%的主导企业的反垄断指南

  • 欧盟监管机构修订了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行为的指南。
  • 根据该指南,市场份额超过40%的企业可能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28名学者和经济学家警告称,这些规则可能被用来为不公平的市场支配地位辩护。

欧盟监管机构修订了相关指南,规定市场份额超过40%的企业何时可以为原本可能因反竞争行为而受到处罚的做法进行抗辩。欧盟委员会表示,当企业利用市场占有率(Dominance)施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能够减少原材料使用、降低污染、提高可回收产品的使用率、增强供应链韧性或为消费者节省成本时,这种行为可能是可接受的。该指南涉及《欧洲联盟运行条约》第102条,这是欧盟一项重要的竞争法条款。近年来,苹果、谷歌和微软均因被监管机构认定其行为阻碍竞争对手而遭到巨额罚款。该指南还旨在帮助企业判断自身是否具有市场占有率(Dominance),并确定相关市场。包括欧盟委员会前高级经济学家在内的28名知名学者和经济学家联名致函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和欧盟反垄断事务主管特雷莎·里韦拉,警告称这些规则可能被利用来为不公平的市场占有率(Dominance)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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