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求交易所破产后申报境外加密货币账户

  • 韩国国税厅维持对破产境外交易所中无法使用的账户进行申报的要求。
  • 符合条件的境外账户合计余额超过5亿韩元即触发申报义务。
  • 韩国纳税人在2026年申报周期申报的境外数字资产规模为10.5万亿韩元。

韩国国税厅裁定,即使破产境外加密货币交易所的账户无法交易和提现,居民仍须继续申报符合条件的账户。当居民在境外金融账户中的合计余额于一年内任何一个月末超过5亿韩元时,即适用该申报义务,并须在次年6月进行申报。该裁定涉及信息披露,而非被冻结资产是否产生应税收入。自2023年起,数字资产已被纳入境外账户申报制度;而自托管钱包不属于与境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开立的账户,因此不在申报范围内。韩国纳税人在2026年申报周期申报的境外数字资产规模为10.5万亿韩元,较上年下降5.4%。个人持有量增长5.4%,达到9.8万亿韩元;企业持有量下降61.1%,至约7,000亿韩元。韩国另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数字资产收入征收合计22%的税。

本网站上的信息是使用AI生成的,我们无法保证其准确性。 请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