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首份针对汽车制造商付款期限的全国性行业监管文件。新规将对供应商的付款期限限定为60天,要求付款期限从交付并完成验收后起算,并规定一般生产物料的验收期限为3个工作日,需要进行整车装配验证的零部件验收期限为5个工作日。汽车制造商不得强迫供应商接受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或其他非现金工具;合同未约定付款方式的,向中小企业付款必须采用现金方式。价格谈判期间的预付款,对于持续合作项目应至少达到上一份合同价格的90%,对于非持续合作项目应至少达到行业平均价格或指定单价的70%。通知鼓励在30天内向中小企业付款,并要求在规定条件下于60天内完成结算。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6年2月发布的一份报告称,17家主要汽车制造商已将对供应商的平均付款期限缩短至约54天,其中4家的平均期限低于50天。不过,工信部发现,一些企业通过延迟验收、操纵起算日期以及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将实际付款周期延长至70天或90天。汽车制造商必须提交半年报和年报,第三方评估、公开披露以及监管约谈将协助开展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