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长Jeffrey Siow为新加坡航空对亏损中的印度航空的投资辩护,称该航空公司的海外扩张以及如何应对新的融资请求,均属于新加坡航空董事会和股东决定的商业事项。新加坡航空持有印度航空25.1%的股份,后者的控股股东为塔塔集团,且印度航空正寻求约15亿美元的新股权融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年,新加坡航空确认应占印度航空亏损9.452亿新加坡元,而印度航空报告的总亏损约为38亿新加坡元。Siow表示,新加坡民航局认定,新加坡航空向新加坡民众提供服务的能力并未受到不利影响。他说,外国联营公司的亏损并不会自动触发《CAAS法案》第67B条规定的通知义务;该条款涉及可能对基本运输服务造成重大损害的事件。工人党议员Kenneth Tiong质疑新加坡航空的杠杆水平、印度航空扭亏为盈的时间表,以及其大股东淡马锡进一步提供支持的可能性。新加坡航空表示,其在印度的投资将继续由内部资源提供资金,但须经董事会批准,并遵循公司的资本配置框架。2025年4月,该航空公司成为《CAAS法案》下的指定运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