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首席执行官和投资者敦促立法者不要弱化欧盟公司法案

  • 50名欧洲首席执行官和投资者敦促立法者保留欧盟公司法案的核心条款。
  • 欧盟公司法案预计将在年底前获批。
  • 签署方要求建立统一登记册、扩大适用资格,并允许自由选择注册办公地址。

50名欧洲首席执行官和投资者敦促欧盟立法者保留拟议欧盟公司法案的核心条款。该法案旨在降低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和运营的成本与难度。相关立法正在布鲁塞尔进行谈判,预计将在年底前获批,但最终版本可能弱于初创企业创始人的预期。包括Index Ventures、Accel、Balderton、Atomico和EQT投资者在内的签署方呼吁建立真正的欧洲公司形式,而不是在27个国家体系之上再增加一层制度。他们的诉求包括允许创始人在无需迁移全部业务的情况下选择注册办公地址、将适用资格扩大至创新型初创企业以外、建立统一且具权威性的欧洲登记册,以及继续将就业保护与员工实际工作地点挂钩。最新联名信还呼吁,员工仅在持有公司股份后才纳税;这修改了此前“在处置股份时纳税”的倡议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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