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最终确定对来自印度、印尼和老挝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针对以低于公平价值价格销售的进口产品,反补贴税则用于抵消政府补贴。印度生产商的反倾销税率为123.04%,印尼生产商为94.36%,老挝生产商为65.43%。反补贴税率方面,印度为126.09%,印尼为73.2%至173.7%,老挝为82.03%至153.67%。调查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与贸易联盟发起,该联盟成员包括First Solar、Hanwha Qcells和Mission Solar Energy。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10月14日决定这些进口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制造商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构成损害威胁;若投票通过,美国商务部将于11月发布最终征税令。该案延续了始于2012年美国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征税的贸易争端,此后中国生产商将产能转移至其他亚洲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