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因洗钱处理21.9亿韩元股票诈骗赃款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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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仁川地方法院判处外籍人士A4年有期徒刑,罪名是洗钱处理股票诈骗赃款。
  • A因涉及21.9亿韩元损失被定罪,并被责令没收3600万韩元。
  • 该诈骗团伙于去年9月23日至11月21日期间在柬埔寨和越南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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