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民团体反对“50%加1股”强制要约收购规则

  • 公民团体反对《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买方在收购25%股份后发起要约收购。
  • 该修正案将要约收购目标设定为已发行股份的至少50%加1股。
  • 该法案仍待相关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之后才会提交全体会议。

韩国经济改革团体正在反对《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要求,任何收购上市公司至少25%股份的人,都必须发起要约收购,目标为已发行股份的50%加1股。韩国公司治理论坛和经济改革团结组织表示,部分要约收购结构无法兑现李在明总统竞选时提出的分享控制权溢价、为中小股东提供退出机会的承诺。他们指出,如果现有控股股东已经持有至少50%的股份,其他股东可能被排除在外;按比例分配则可能导致普通投资者在控制权交易后持有风险较高的剩余股份。这些团体敦促立法者要求收购全部剩余股份,或增设保障措施,包括允许控股出售方按比例参与,以及由独立股东批准。该修正案已于15日获法案审查小组委员会1通过,接下来将接受政治事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和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审查,之后再进行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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