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零售商向供应商付款期限缩短至35天

  • 韩国国会于9月17日通过韩国零售商付款规则修订案。
  • 直接采购交易的现行60天付款期限将缩短至35天。
  • 修订后的法律将在内阁会议批准并公布一年后生效。

韩国国会于9月17日通过《大型加盟及零售业公平交易法》修正案,将直接采购交易的最长付款期限从60天缩短至35天。该规定主要影响大型超市、便利店和在线商城,这些企业会买断商品并承担库存风险。特殊合同采购、寄售和租赁安排的期限将从40天缩短至20天。按月结算的安排可从当月采购结算日起适用20天付款期限;如果客观上无法付款,或零售商面临严重财务困境,经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批准后可适用豁免。该修正案将在获得内阁会议批准后公布,并于公布一年后生效,最早可能从2027年10月起实施。包括Naver Shopping、11Street和Gmarket在内的中介平台仍不在该法适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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