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遏制不公平风险投资合同及提前收回投资

  • 韩国将限制风险投资基金使用不公平投资合同。
  • 修订法律将在29日公布后于明年3月30日生效。
  • 风险投资公司大股东及其他人员将被禁止通过提供款项或宴请等方式谋求施加影响。

韩国将限制风险投资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风险企业和初创企业提前收回投资。对22日通过国务会议审议的《促进风险投资特别措施法》修订案,还将限制首次公开募股(IPO)失败后的过度重新定价条款(即重置股份转换价格的条款)。修订案将为认定特定不公平合同条款无效及实施行政制裁提供法律依据,同时禁止风险投资公司大股东及其他人员通过金钱或宴请等方式施加不当影响。修订案计划于29日公布,并于明年3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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