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PBOC)表示,根据现行规定,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强制接受和法定货币地位等基本属性。央行警告称,非法机构仍在利用虚拟货币和区块链概念开展集资诈骗、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通知重申,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实体和个人不得向境内主体非法提供相关服务;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实体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材料还指出,境内外实体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与人民币挂钩的稳定币。中国人民银行敦促个人和企业远离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投资、挖矿、宣传群组、应用程序及高收益骗局,并警惕涉及银行卡、支付账户或受他人指示代为交易的请求。上述立场与2026年2月发布的八部门通知一致,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对加密货币相关金融服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