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更新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明确期货佣金商、衍生品清算组织和其他获授权机构可依据现有规则,使用原本获准的客户投资的代币化形式以及基于区块链的记录保存方式。代币化资产必须提供与传统对应资产相同或在功能上等同的法律和经济权利,得到适当托管,并满足其他合规条件;较新的指导意见未具体说明这些条件。代币化不会扩大《条例1.25》项下符合条件的投资范围。CFTC表示,只要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维护可靠、可访问的记录,并向监管机构提供这些记录,该机构就可以使用基于区块链的记录;同时,托管及其他合规义务仍然有效。该指导意见还保留了现有的加密货币资本和保证金规则,包括将自有支付型稳定币用作剩余权益时适用2%的资本计提要求,以及比特币和以太坊适用20%的最低资本计提要求。CFTC主席迈克尔·塞利格表示,在参议院未能推进《数字资产市场清晰度法案》后,这些变化有助于提供明确性;CFTC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依据现有授权推进加密货币监管框架。各州总检察长因担心联邦优先权问题而反对该法案,但参议员托姆·蒂利斯保留了寻求重新审议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