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数字商品的质押凭证仅证明所有权,且发行方无法使用存入的资产,则该凭证可以被视为一种数字工具。9月25日发布的常见问题重申,凭证型代币不得改变质押以太币所附带的权利、增加额外利益、决定奖励,也不得使存入资产面临发行方债权人的追索。该立场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23年就Kraken的美国质押服务达成的和解,以及其后来撤销的针对Coinbase质押计划的案件形成对比。委员Caroline Crenshaw曾警告称,该机构流动性质押分析所依据的假设可能无法反映现实中的安排。常见问题还表示,功能型网络进行回购通常不会单独构成投资合同,但如果未完成网络将回购宣传为回报来源,则可能引发证券法方面的担忧。Uniswap首席执行官Hayden Adams对这一澄清表示欢迎,而a16z总法律顾问Miles Jennings警告称,这可能允许初创企业将收入流代币化,并规避证券监管规则。委员Hester Peirce表示,该常见问题不适用于存在中心化主体的情况,但Jennings以及律师Scott Johnsson和Gabriel Shapiro对这一解读提出异议。2026年,代币回购规模达到6.38亿美元,其中Hyperliquid居首。该指导意见不具有约束力,也可以被撤回;本月《清晰法案》未能在参议院通过后,这一点的重要性进一步上升。与此同时,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发布指导意见,允许受监管机构使用已获准用于客户资金的投资的代币化形式,并采用基于区块链的记录保存,前提是现有法律权利和保障措施保持不变;该指导意见并未授权直接使用客户资金投资比特币或以太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