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在迅达3250亿韩元ISDS案中取得最终胜利

  • 韩国最终完成了对迅达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索赔的抗辩。
  • 迅达败诉后必须返还96亿韩元法律费用。
  • 这起争议始于2018年,涉及2013年至2015年间进行的现代电梯相关交易。

韩国政府已在瑞士电梯制造商迅达提起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案件中取得最终裁决。巴黎上诉法院的上诉期限届满,迅达未采取行动,仲裁庭驳回其约3250亿韩元(2.385亿美元)赔偿请求,并责令迅达偿还96亿韩元法律费用的裁决由此最终确定。争议始于2018年。当时,作为现代电梯第二大股东的迅达,就政府机构对现代电梯2013年至2015年间配股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处理,索赔约5000亿韩元。仲裁庭认定,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金融监督院(FSS)和金融委员会(FSC)均在其合法权限范围内行事,并驳回了韩国政府违反投资协议的相关主张。

本网站上的信息是使用AI生成的,我们无法保证其准确性。 请仅作为参考信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