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OW投资者面临拟议证券集体诉讼首席原告申请截止日期:10月2日

  • Schall、Brown & Schwartz宣布,DNOW首席原告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日。
  • 符合条件的股东须在2025年8月5日持有DNOW股票,才有资格参加9月9日特别会议。
  • 诉状指控DNOW在与MRC Global合并过程中错误陈述ERP实施方面的挑战。

截至2025年8月5日持有DNOW Inc.股票且有资格在2025年9月9日特别会议上投票的股东,可在2026年10月2日前申请被任命为拟议证券集体诉讼的首席原告。Schall、Brown & Schwartz LLP表示,该诉讼指控DNOW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和第20(a)条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规则10b-5,原因是其就与MRC Global Inc.合并所面临的挑战作出了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诉状称,该合并在实施新的企业资源规划系统时遇到困难,DNOW在集体诉讼期间发布的公开声明具有重大误导性。拟议集体尚未获认证,投资者无需担任首席原告即可参与任何赔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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